仙桃(市)住房公积金 2021 年年度报告
2022-0404-0202文章来源:本站阅读:2709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 仙桃 (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9名委员,2022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仙桃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
2.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
3.2021年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编制情况的报告;
4.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的报告;
5.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办法。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机构改革,仙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仙桃市房产局合并成立仙桃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为直属仙桃市政府管理不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设11个处(科),1个管理部,0个分中心。从业人员62 人,其中,在编56人,非在编6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1年,新开户单位151家,净增单位149家;新开户职工 0.58万人,净增职工0.31 万人;实缴单位 870家,实缴职工 5.22万人,缴存额 8.5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82%、6.31%、13.22%。2021年末,缴存总额 53.8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82%;缴存余额 24.69亿元,同比增长13.93%。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 2021 年,1.3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5.52亿元,同比增长35.0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 64.67%,比上年增加10.49个百分点。2021 年末,提取总额 29.1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23.3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政策不按单缴存职工和双缴存职工区分的城市填写)。
2021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3万笔5.04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0%、9.14%。
2021 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1.75亿元。
2021 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1.21万笔 25.8亿元,贷款余额 17.1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 12.37%、 24.29%、 23.8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9.39%,比上年末增加N8.69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家。
2.异地贷款:2021 年,发放异地贷款 35笔 681 万元。2021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3091.1 万元,异地贷款余额 8828.4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1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0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 0万元。2021 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0笔 0 万元,累计贴息 0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1 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 0亿元。2021年末,国债余额 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1 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 7.98 亿元。其中,活期 1 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 0 亿元,1年以上定期 6.98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 0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1 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9.39%,比上年末增加 8.6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1 年,业务收入8229.5万元,同比增长 18.74%。存款利息2804.4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 5267.81万元,国债利息 0万元,其他 157.24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1 年,业务支出 3543.32万元,同比增长 15.23%。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 3508.11万元,归集手续费 1.7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 33.32万元,其他 0.11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1 年,增值收益 4686.18万元,同比增长21.53%。增值收益率 1.90%,比上年增加 0.12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1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712.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 946.85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2026.43万元。
2021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 904.8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2024.22万元。
2021 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6503.3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16002.7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1年,管理费用支出854.85万元,同比上升109.1%。其中,人员经费376.3万元,公用经费 121.93万元,专项经费356.62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1 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4.67万元,逾期率0.14‰。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503.34万元。2021 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0.2%,国有企业占9.58%,城镇集体企业占0.11%,外商投资企业占6.7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6.7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93%,个人自愿缴存占1.98%,其他占1.68%;低收入占10.59%,中收入占85.85%,高收入占3.56%。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7.79%,国有企业占3.74%,城镇集体企业占0.03%,外商投资企业占8.4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3%,民办非企业单位占 8.88%,社会团体占0 %,灵活就业人员占7.06%,其他占1.05%;低收入占3.92%,中收入占89.82%,高收入占6.26 %。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8.4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3.94%,租赁住房占0.87%,自住住房物业费0%,其他住房提取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 20.5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5%,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1.14%。提取职工中,低收入占0.51%,中收入占 71.67%,高收入占 27.8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1 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4.67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7.95%,比上年末增加1.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 7328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3.82 %,90-144(含)平方米占91.75%,144平方米以上占4.42%。购买新房占85.23 %(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4.7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 %(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5.7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1.96%,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2.33%。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18.22%,30岁-40岁(含)占37.33%,40岁-50岁(含)占 34.25%,50岁以上占10.2%;首次申请贷款占90.1%,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9.9%;中、低收入占 99.92%,高收入占0.08%。
(四)住房贡献率。
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3.8%,比上年增加8.25个百分点。